| 1、交接时间,纳入“现行文件中心”管理范围的单位,应将当年办理完毕需要归档的文件于第二年六月底前交县档案局现行文件中心。
2、交接方式:移交单位在移交前按照最新颁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对文件进行初步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册”,对文件标明保管期限和密级,以及是否向社会公开及公开时间,电子文件移交前应需下载到规定的载体上。“现行文件中心”接收人员需根据“移交清册”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载体与信息的质量。交接双方需根据“移交清册”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据上签名盖章,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分别由文件形成单位和“文件中心”保管。
3、现行文件中心提供文件利用服务方式。包括:在“文件中心”内查找利用、网上查阅、电传 或邮寄、提供文件信息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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